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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钟搞懂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 ,简称EMC) 合同能源管理不是推销产品或技术,而是推销一种减少能源成本的财务管理方法和经营机制,EMC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提供能源审计、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节能量确认和保证等一整套的节能服务,并从客户进行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的一种商业运作模式。客户不承担节能实施的资金、技术及风险,并且可以更快的降低能源成本,获得实施节能后带来的收益,并可以获取EMC公司提供的设备。 在合同能源管理中节能效益分享型是我国政府大力支持的模式类型,也是应用最广泛的。节能效益分享型是指在项目期内用户和节能服务公司双方分享节能效益的合同类型。节能改造工程的投入按照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的约定共同承担或由节能服务公司单独承担。项目建设施工完成后,经双方共同确认节能量后,双方按合同约定比例分享节能效益。项目合同结束后,节能设备所有权无偿移交给用户,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全归用户。 合同能源管理的国家标准是GB/T24915-2020《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国家支持和鼓励节能服务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开展节能服务,享受财政奖励、营业税免征、增值税免征和企业所得税免三减三优惠政策。 合同能源管理的特点: (1)项目零风险 EMC帮助客户开展的节能项目所采用的技术是成熟稳定的,设备是规范的,并具有足够的成功案例。所开展的项目以节能效益为主,EMC以不影响生产情况下实现节能效益为前提,因此对客户来说,项目的技术风险趋于零。 (2)客户可以零投入 EMC为客户实施的节能项目,通常会有明显的节能及经济效益,具有高回报率,一般的项目投资回收期在3年左右。客户可以以节约的能源费用来偿还项目贷款及支付EMC的服务费用,并取得自身的经济效益。 (3)全新的会化服务理念 合同能源管理可解决客户开展节能项目所缺的资金、技术、人员及时间等问题,让客户以更多的精力集中于主营业务的发展。EMC提供的前述一条龙服务,可以形成节能项目的效益保障机制,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促进节能产业化,充分体现了全新的会化服务理念。 |